更清楚地了解什么是“认沽期权” ,需要探讨。
一个“认沽期权”中所理解的共同的说法是一种选择出售。 一个“认沽期权”是投资者的退出/流动性的方式选择一个投资者,就发生了“将触发”事件,迫使启动/股东的公司购买其股份全部或部分,在估价,双方商定。 一个“认沽期权”已成为一个热门的选择退出商业惯例,并已发现的表达方式是“认沽期权”条款股东协议( SSA )或股份认购协议(沙田) 。 这项权利是不能出售归属股东的方式,但法律是建立合同安排当事方之间。 因此,如果“认沽期权”没有规定的福利金或沙然后投资者/股东不能行使这种权利出售。
的唯一途径的合法性的认沽期权可质疑的是合同规定的选择权的投资者出售其股份的启动子在审议固定的日期在那里的表现是有许多工作要做日后,数额一个“远期合约” ,这是禁止的证券监管法, 1956年。
为全面了解这个问题的概念“的限制转让的股份” ,所指的“远期合约” ,所指的“当场交付合同” , “适用性SCRA私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的公共有限责任公司“ 须探讨。
为了方便表述是处理这个问题的角度一)私人有限公司,二)上市有限责任公司,及c )非上市的公共有限公司。
1.1 合法性的认沽期权的股份认购协议和股东协议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一项规定中所设想的含义是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一些限制转让的股份。 一直同意由法院认为,限制后的股份转让是指任何限制转让的股份,这将给一些控制,以该公司转让 。 限制必须适用于所有类别的股票和股票,而不是一些股份或类别的股份只。 没有股票可以自由转让的限制。
唯一的限制,允许转让的股票是那些载于该公司的章程。 没有额外的限制条款中所载的,但在私人之间的协议置于两个股东进一步障碍的方式转让不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公司或股东 。
因此,启动可以限制转让其股份,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私人协议即福利金或沙或公共福利金暨沙其中包含的限制条款,如“认沽期权” , “标签选项” , “拖动选择” 。 但应注意的规定,私人协议纳入了农产品的公司。
进一步证券合同(管理)法, 1956年,不适用于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这已被关押在系列的判决。 在Dahiben Umedbhai帕特尔和其他人诉诺曼詹姆斯汉密尔顿 和其他人认为,这是一家私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不有价证券2条所界定的( h )的SCRA 。 博学的法官指出,安全是市场上享有较高程度的流动性,因此必须是这样,它可以很容易在市场上出售和自股份的私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出售和 也不能列在证券交易所因为一个基本要求,上市的股票是股份必须自由转让。 由于股票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不自由转让,因此,它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SCRA作为该法的目的是为了控制证券通常涉及在联交所,也就是说公共有限公司。
因此,自SCRA不适用的私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家私营公司可以进入远期交易的股票。
1.2 合法性的认沽期权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和SHA的上市及非上市的公共有限公司。
免费转让股份的上市公司是一个伟大的有益功能纳入。 它确保长期资本公司,同时确保流动资金的股东的投资。 股票上市公司的普遍自由转让,并没有任何需要采取的许可,公司或任何其他机构。 为推动这项工作,股票或其他任何利益,股东在公司已经宣布的法律作为动产转让的方式,提供了组织章程,该公司;参见第82条的企业法, 1956年。 虽然自由转让,因此保证,直到最近该公司被允许地方合理的限制转让的股份,其文章的情况下,一家公司不能完全禁止转让的股份,因为法律本身提供了这样的权利转让。 同样,文章不能强加某种沉重的条款将作出正确的一种虚幻的转让权。
公司法没有限制的理由,其中一家公司可以拒绝登记股份转让。 但是,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拒绝登记转让只在一个或更多的四个理由中提到的第22A条证券合同(管理)法, 1956年。
这是进一步共同为公司提供在他们的文章,该董事可在其绝对的和不受控制的自由裁量权拒绝登记任何股份转让。
因此,法律地位一直到最近,虽然股份的上市公司一般都是自由转让,这两家公司被允许在他们的文章提供电源,议会拒绝登记的股份转让的理由中提到的第22A条证券合同(管理)法。 鉴于上述判断,这个权力拒绝股票不得不行使善意地的利益,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受屈的受让的股份,有权提出上诉,拒绝该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公司法律委员会根据第111公司法。
然而,这一法律地位的改变与保存系统进入存在。 该托管法, 1996年改变了这一立场的方式如下:
新的一节111A插入了公司法,这表明该股票(或债券)的一家上市公司,和任何权益,不得自由转让。
第22A条证券合同(管理)法, 其中除其他外规定的理由拒绝登记股份转让的公司已被完全忽略。
插入第( 14 )在第111条的公司法,现在规定, 有权拒绝登记股份转让,并呼吁对这种拒绝,应只适用于私人公司。 因此,上市公司有没有权力拒绝登记。
由于新插入的第( 3 )在第108公司法股份转让的地方现在可以采取之间转让人和受让人直接记录的保存没有详细程序后根据第108 (提交转让形式等。 )如果两个人进入作为实益拥有人的记录中保存。
其他相应的修改已通过第41 ( 3 )的公司法,第10条的托管法等
鉴于这些变化,有关法律,很显然,股票的上市公司现在已经取得了自由转让充分。 事实上,在股票上市公司已物质,转让该等股份是在记录的保存自己,没有任何必要的参考公司或其书记官长。 保存,需要根据第13条的托管法提供有关转让的证券的名称实益拥有该公司定期。 此外,第10条的托管法要求维持一个登记册和索引的实益拥有人,其副本提供给该公司的时候,股息,红利的权利或问题等
一家上市公司,现在不能拒绝登记股份转让鉴于上述修改法律。 任何现有的规定条款的一家上市公司,增强其董事会拒绝登记股份转让的任何理由,什么,应是无效的。
然而,印度证券交易(重大收购的股份和收购)规例, 1997年订的方式,一个人能够获得5 %以上股份的上市公司(备案披露的公司)或15 %以上股份的公司(通过公开宣布,他打算)继续有效。 因此,虽然公司现在不有权拒绝登记股份转让,重大收购的股份将按照程序中提到的上述规例,这主要是,以确保更大的透明度的重大收购股票和收购的公司。
因此,唯一的限制转让的股票在公共有限责任公司是合同的股份转让不得一个“远期合约” ,并遵守的根据收购守则必须进行。
此外,在迈索尔水果制品有限公司 和其他人诉保管人和其他 有人认为,由于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是“市场”性质SCRA因此将适用于非上市公众公司。 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适用于上市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对非上市公众公司。
在拉金德拉托尔五议员证券交易所 ,有人指出:
该股票在交易所的处理方法有三种: (一)远期合约(二)准备交付合同及( iii )现货交货合同。
远期合约是根据该合同的当事方同意为他们的表现在以后的一个日期。这些合同有时也携带的风险演变成投机交易金额为纯粹的赌博可以颠覆的主要目标证券交易所。 这就是为什么证券合同(管理)法, 1956年颁布,以防止不良证券的交易,禁止某些商业行动,并提供一些其他相关事项。
一个“当场交付合同”系指规定, (一)实际交付的证券和支付的价格因此,无论是在同一天,合同签订之日起或次日,实际期间采取的寄发证券或汇款的钱因此通过后被排除在计算上述期间,如果合同当事人不居住在同一城市或
地方;
(二)转让的证券保管的帐户的实益拥有人的帐户,另一实益拥有人的证券时,所处理的保存;
诚然通知日期1969年6月27日经已出版中央政府。 其内容如下 :
二氧化硫2561年。 在行使所赋予的权力第( 1 )第16条证券合同(管理)法1956年( 42岁, 1956年) ,中央政府,被认为有必要,以防止不受欢迎的投机活动在整个证券印度,此声明,任何人,在该领土上说,法的延伸,应保存的许可中央政府,订立任何合约的出售或购买证券等以外的其他 现场交付合同或合同的现金或专人递送或特殊交付任何证券,允许根据上述法令,规则,细则和条例的认可证券交易所:
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 现场交付合同或合同的现金或专人递送或特殊交付任何证券已清理的证券名单认可证券交易所可以进入其成员之间,或通过或任何该等会员的目的是关闭或清偿所有现有签订的合同, 2010日期本通知和有待完成的日期后说,但这些合同应遵守的规则,细则和条例的认可证券交易所生效进一步新的交易时,禁止在任何证券已清理的证券名单而且还应遵守的条款及条件,如果有的话,作为中央政府不时实行。
1.3结论
因此,根据上述通知的合同,如果出售股份实际的“现货交割的基础” ,然后将这种合同有效和可执行。 由于出售股份的一个股东向另一股东通过保存相当于“现场交货合同” ,如果安排是在出售的股份,一旦行使认沽期权的投资者改为在demat通过形式保存行使看跌期权不会违反SCRA 。
选择这样的安排将排除出售股份行使看跌期权被提请范围内 “远期合约”的,即使可能存在的一个要素价格的股票,作为之日起被出售股份 预定方式的估价机制,将仍然是一种现货交货合同。 但是这一结论只能得出如果严格解释“的含义现货交货合同是采取” 。 但是,如果有限制性的解释是诉诸然后一个问题可能出现在出售股份的方式看跌期权即使是改为保存可以可以被认为是一个“远期合约” ,如果法院得出结论 的股票价格一直在固定的日期早于该日的股票将被实际交付。
因此,问题是合同的情况下出售股份的估价机制是这样的,在价格效应的股份,这是要出售的日期行使看跌期权,这是一个固定的数额,即使没有体现在数字的形式将达到远期合同或不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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