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业在印度:直接税之间的联系框架和外国直接投资

天普拉萨德2008年1月12号

印度的制药业正在经历的巨变。 随着专利产品

制度 大多数全球性制药公司正在准备袭击印度市场不仅拯救生命的药物而且还生活方式药物 该法预计将逐步放慢推出新产品在该国但同时也助推印度公司加大R & D 活动以被承认为全球发现领导企业 印度的制药业是估计是美元一百三十六点零亿商业今天而且正在不断增加利率为20每年 这是一定要引进更多的外国直接投资印度印度正在运往目的地作为最喜爱的投资它只是一个时间问题的制药业将有更大的所有球员纷纷投资印度 政策问题也是有利的同时与外国直接投资   允许的范围内100的自动通道 ,只要活动不吸引强制许可或涉及利用重组DNA技术和特异性细胞 / 组织有针对性的编队 这些市场的变化表示欢迎对于跨国家实体寻求有在印度的存在投资结构从税收和监管机构的观点将是关键的 本文试图探讨的规管架构的税法早在印度的制药业的角度来看所发挥的作用税法框架内在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或抑制它的外国直接投资流量 ? )

 

  1投资进入印度的制药业

印度的制药业是试图来看待从投资的角度来看 投资友好的印度制药行业在过去几年是一个值得说明的功能 它欠的健康政策的制定开放 的税收优惠已推广到制药行业应该从这个更大的角度

 

1.1Over 印度的制药公司  

制药业是直接业务的公众健康它是由政府严格管制世界了 在印度的制药业也就是严格的监管施加各种限制的本地制造商进口商 直到最近由于欠发达的印度的制药业许多全球性制药公司销售其产品在印度 于1991年自由化的印度经济外商投资开始涌入各个部门的印度经济从制造谷类早餐的IT行业 然而印度的制药业并没有吸引大量的外国投资的最初几年自由化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担心有足够的专利保护制度强制许可制度和发放许可证的权利 其他几个因素也影响了发展印度的制药业包括药品价格低

  此外印度的药品市场是高度分散和跨国公司通常被更积极的制定品牌产品而不是印度的公司集中在原料药和非专利药品邮政1995年当时印度成为签署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 “ TRIPS协议 ” ) , 全球制药公司开始观看印度更感兴趣 随后在印度加入了巴黎公约保护工业产权 ( “ 巴黎公约 ” ) 。 印度还加入了专利合作条约 ( “ ” ) , 其中印度公司提供的利益寻求多国保护他们的专利 与产品专利制度从2005年起大多数跨国公司正准备后的2005年的制度 第三次修订专利法2005年保持一致印度的专利保护法律的建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但问题如强制许可制度并获得有效的和有组织的销售网络仍有待解决

1.2 税收框架

税收管理框架也在寻找有利的是近年来例如   附带受益免税的免费样品其中   这是一个积极的步骤印度制药业也符合期望的制药公司 此外关税削减和消费税豁免的10个抗艾滋病和14抗癌药物和某些救命药也可能使这些药物的病人更便宜更有利的信号全球制药业在印度的投资

 

  2税务框架医药单位

税收框架印度是被望着从医药行业的观点 dolled的好处以制药业正在强调的

2.1 Taxability的一个实体

的范围taxability的任何实体在印度取决于其居留身份 居民纳税人是应税在印度就其全球收入 法团的公司在印度或完全控制和管理从印度被视为印度的居民从而将应课税印度在其全球收入 的外国公司征税方面的收入来源的印度 因此收入的一个分支和外国公司将在印度征税 最近联络处和外国企业尽管一般不征税已被定为目标的印度税务部门

2.2 公司税率

目前国内企业的纳税率为30 % 。 率提到本文件中不包括目前适用附加费利率为10的税率对国内公司和教育税的2的税及附加费 外国公司和分公司的外国公司这将被视为常设机构 ( “ 体育 ” ) , 其母公司在印度将应课税利率为40 % ( 不包括目前适用附加费 2.5 % 税和教育税的2的税及附加费 ) 。

扣除 2.3 研究和发展开支的

在内部研究和开发

公司从事生物技术的企业或在企业的制造或生产的任何药品药品化学品等, 谁承担任何开支科学研究没有支出费用的性质的任何土地或建筑物上在内部研究与发展基金作为国务院批准的科学和工业研究允许扣除的 1.5 倍等支出 这是中提供   第352AB的所得税法的限制这扣除的费用或之前2005年3月31日 2005年财政法案延长了日落条款以2007年3月31日和2007年财政法的进一步   延长5年 科学研究的开支包括支出的临床药物试验获得批准任何监管机构的任何中央州或省的法案并提交专利申请的专利法1970年

所作的捐款其他机构

印度的所得税法 ( “ 意大利 ” ) 赋予扣除1 6.3 倍的款项支付给任何科学研究协会 ( , 其对象进行科学研究或任何大学学院或其他机构用于科学研究

资本开支

整个任何支出的科研 (除开支购置任何土地是资本性质的后发生的1997年3月31日允许予以扣除 此外资本支出的科研费用三年立即开始之前的业务是允许扣除在这一年中的业务是开始

2.4 研究与发展 - 财政奖励

印度正在成为最有利的目的地合作研发生物信息学合同研究和生产和临床研究的结果是越来越遵守国际统一标准如良好实验室规范规范 ) , 目前的良好制造规范 ( cGMP )的和良好的临床实践学报 ) 。 申请专利的产品的情况下的药品必须在印度工业加速努力在R & D 在这一部门 目前的花R & D ( 约5的营业额要低得多相比大多数发达国家15至20 % ) 。 以期鼓励R & D 的这一部门有必要提供适当的奖励产业 同时也有必要的激励措施是使用了这些单位是真正从事研发

2.5 拟议税务奖励根据国家医药政策的2006年

  拟议的税收优惠的研究目的   要考虑到医药单位草案所规定的国家药品政策的2006年的讨论   提供的奖励将作为下 -

 

        造福150加权豁免第352AB将持续到2015年3月31日

        第352AB将扩大到折旧投资在土地和建立专门的研究设施支出监管部门许可的获得填补国内外专利和支出的临床试验在印度

        参考标准样本测试将免除进口税

        参考书籍进口的R & D 将免除进口关税

        目前有101个指定的文书清单28需要的R & D 的目的是免除进口税 随着不断变化的需求新的文书都必须进口这些文书的基础上的认证科工研究部也将免征进口关税

由于R & D 活动必须进行长时间财政刺激措施将获得一个较长的时间延长了10年即达到2015年3月31日

上述奖励将提供给这些单位的满足下列条件

        该单位应预先登记合格部科学和

        工业研究科工研究部研发中心 ..

        该单位应提交一份声明经审计显示的总开支的研发

        如果在索赔的临床试验该单位应提交批准获得药物管理局进行的审判和证书的首席执行官或审计员完成审判

        如果在索赔国外专利申请的单位应提交有关文件正式收据等 ) , 显示提交经正式认证的费用由公司或审计员

        如果在索赔有关土地和建筑物单位应当提交一份信签署的首席执行官确认索赔涉及到的设施只用于研发

这些拟议的好处了如果dolled将是一个巨大的鼓励国内企业以及外国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印度

 

3外国直接投资流入印度的制药行业和税务问题

3.1 外国直接投资政策医药部门

由大外国直接投资现在允许在几乎所有的部门在印度未事先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即根据自动通道 ” ) , 禁止某些特殊情况下通常称为负面表列 ” 。 根据自动路线这些投资的详情须提交印度储备银行 ( “ 打点 ” ) 在指定时间内 但是如果投资是不符合订明的准则或如果该活动属于负面表列事先批准必须获得外国投资促进委员会 ( “ FIPB ” ) 对于制药公司外国直接投资是允许的范围内100的自动通道但活动不吸引强制许可或涉及利用重组DNA技术和特异性细胞 / 组织有针对性的编队 任何建议授权制造毒品药品和原料药生产的重组DNA技术和特异性细胞 / 组织有针对性的配方将需要事先批准的情况下FIPB

3.2 表格的实体

  实体的形式纳入是非常重要的税收观点 外国公司可建立其在印度的存在无论是作为一个联络处 ( “ ” ) , 分公司或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一些重要的监管和税收的规定每一方案进行了讨论如下

联络处

外国公司可以设立一个劳在印度只有在事先批准的情况下分打点 这种批准授予在个案的基础上提供的活动受到限制以劳作为沟通渠道的外国公司和实体在印度 此外劳不得产生任何收入在其自己的帐户并发生的费用由劳的行动都必须偿还其母公司 联络处目前受到了来自税务部门 他们往往被视为 ' 常设机构 ' , 并评定其视为利润

 

分公司

外国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仅在印度的事先批准打点 这种批准授予在个案的基础和提供的活动受到限制分行的获准活动除其他外包括出口 / 进口的货物 ; 渲染专业或顾问服务 ; 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和发展在印度的软件

一旦一家外国公司正寻求在印度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有一个合理的规模分行或劳可能并不适合其目的 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外国公司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印度的形式可以是合资与印度合伙人或一家全资子公司的外国母公司

 

附属

子公司的外国公司是治疗杆几乎在所有方面都与公司有驻地印度股东 建立一个WOS全资子公司在印度一般是可取相对于建立一个分支在印度通常有更多的灵活性有关的活动可以在印度进行的WOS和一个分支一家外国公司可能不符合某些税收鼓励目前在印度

在WOS可纳入根据印度公司法1956年 ( “ 公司法 ” ) , 作为一家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它已经有至少有两个股东但不超过50股东或公共有限责任公司它已经向至少有7个股东 ) 。 然而如果是一家私营公司有限制转让的股票和一些成员和完全禁止邀请公众人士认购其股票及接受存款外人

此外印度公司将必须登记与其他监管部门如在商店和机构法管辖就业方面所得税法公积金法总干事的外贸工厂法

 

3.3 付款对版税和收费技术服务 ( “ 费托合成 ” )

支付版税和收费方面的技术服务 ( “ 费托合成 ” ) , 目前吸引了预扣税毛额 2005年的金融法减少了预提所得税从20至10 % 。 这减少了预提所得税率将不再需要外国公司通过其协议路线优惠税收条约管辖的IP如荷兰爱尔兰等 这也是一个值得欢迎的举措对非居民来自非条约的管辖范围内的国内税率现在将符合率较低的税务条约

此外如果这种付款的特许权使用费和费托合成的有效连接到体育在印度然后将这种付款作为业务利润征税的 ' 纯收入 ' 的基础

 

3.4 构建投资进入印度

投资于印度公司通过一个中间控股公司在一个良好的管辖范围内提供各种税收优惠 它有助于汇集海外投资也有利于在全球化或重组在后一阶段印度具有良好的条约不少国家包括毛里求斯塞浦路斯和荷兰 这可能是值得考虑更高的债务股本比例由于没有资本弱化规则在印度

 

3.5 转让定价

面积不可避免注意在处理税收和外国直接投资印度已颁布的转让定价规则 按照这个条例的任何国际交易双方相关企业都必须在公平的基础

 

需要法律规定涉及转让定价

越来越多地参与多国集团的经济活动在该国出现了一些新的和复杂的交易中出现的问题之间签订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属于同一个多国集团 以期提供一份详细的法律框架可能导致计算的合理公正和公平的利润和税收在印度在这种跨国大企业金融法取代2001年的第92条的新的一节并介绍了新的章节92A至92F在所得税法的有关计算的收入来自国际交易顾及公平的价格 ,这意味着相关的企业 ,这意味着信息和文件的人进入国际交易和定义的某些词语发生在该区段

 

第92条作为取代了金融法2002年规定所产生的任何收入的国际交易或在国际交易包括的不仅是即将离任的津贴等费用或利息所引起的国际交易应由顾及公平的价格 的规定但是将不适用的情况下适用公平价格下降结果在总税收中的发病率在印度方面的有关各方的国际交易

 

公平价格按照国际公认的原则已经规定所产生的任何收入的国际交易或即将离任的费用或利息一样的国际交易之间的关联企业须顾及公平价格这是价格将负责在交易中如果已经签订无关各方在类似条件 独立核算价格应由一个方法中指定科92C订明的方式以10C条规则10A条已通知参见二氧化硫808 é月 2001年8月21日。

指定的方法如下

字母a.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

      转售价格法 ;

       成本加成法 ;

4       利润分割法或

大肠杆菌        交易净利润率法

 

纳税人可以选择最适当的方法适用于任何特定的交易但这种选择必须考虑到的因素在规则中订明 以允许一定程度的灵活性通过公平价格的规定以分节2第92C规定在最适当的方法结果在一个以上的价格价格不同于算术平均数额不超过百分之五例如意味着可以采取的公平价格在选择assessee

相关企业第92A规定意义上的表达关联企业 该企业将被视为关联企业如果一个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两者共同控制的第三人 控制的概念中通过立法延伸不仅控制持股或投票权或有权任命管理一个企业而且还通过减免债务血缘关系并控制各组成部分的商业活动由纳税人如控制原材料销售和无形资产

 

国际交易第92B提供了一个广泛的定义的国际交易这就是阅读的定义给出了部分交易92F 一个国际交易本质上是一个跨境交易中的关联企业之间的任何形式的财产不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或在提供服务贷款的资金中至少有一个交易当事各方必须是一个非本地居民 该定义还包括两国之间的交易非居民那里例如其中一个常设机构其应纳税的收入在印度

 

分节2 ) , 第92B的范围的定义的国际交易提供的交易进入了一个不相关的人不得被视为交易的相关企业如果存在一个事先约定的关系交易的其他人之间的和相关的企业或条款的有关交易是由相关的企业

 

说明这样的交易可以在assessee作为一个企业居住在印度出口货物无关的人在国外有一个单独的安排或协议无关的人之间的和相关的企业影响了价格的货物的出口 在这种情况下交易与企业无关也须遵守的转让定价规定

摩根士丹利和善后

如摩根士丹利这是举行了圈养处理实体建立一个常设机构体育在印度从而赋予的权利的印度税务当局的税收利润由于这个体育有一线希望 这项命令明确指出不可能有进一步的利润归属如果定价之间的外国企业及其体育在印度圈养服务提供商是一只手臂长度

这种情况下尽管它是处理加工实体它可以被看作是值得欢迎的迹象实现投资友好的情况下都与中央政府的政策并与司法机关

臂长的待遇将有助于制药行业在未来几年里与业界看到许多合资企业和子公司的外国制药公司在印度正在建立 这也将有助于推动印度的外国直接投资因为全球收入的外国实体和不征税这只是体育收入征税

未来的这条道路将导致采用替代争端解决机制如价格协议

 

结论

为全球制药公司寻求进入印度的今天似乎令人振奋的机会和潜力是巨大的 从表面上看印度法律似乎是一个泥潭的规定通知和批准的要求 然而步骤印度已经采取了履行对世贸组织的承诺相结合的自由化和放宽进出口政策外国公司寻求进入这个空间可以看到大部分的限制等问题上存在的价格和许可协议现在已经放宽的范围内有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的全球和印度的公司 知识产权法也作出了知识产权兼容包括专利法这是基石制药业

税收框架已经非常产业友好至少在过去的几年里作为证实以上 的R & D 激励已持续和转让定价的法律地位 间接税的好处还提供 这一切都非常友好的投资这将吸引大量的外国直接投资对这个即将到来的部门


2005年修正案的印度专利法带来的这种变化,这是保持国内法律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条例。

这方面的研究和发展是非常重要的观点本文,因为主要的鼓励制药公司的税收优惠用于R & D活动

http://www.yaleglobal.yale.edu/article ,可于21/09/2007

见http://www.indiainbusiness.nic.in/industry-infrastructure/industrial-sectors/drug-pharma.htm - “ ,可于21/09/2007

事实上,在70年代初期之前,此举专利实施过程中,多国制药公司有70 %以上的市场份额在印度

东南范伯格的 SK 马宗 , “技术溢出从外国直接投资在印度的制药业” 杂志的国际商业研究2001年可以通过谷歌学术搜索

博士Milind Antani , Gowree戈卡莱,印度的制药业,商业,法律和税务问题, (报告) , 2006年,第3页

同上,第4页

查图维迪和Pithisarias , 所得税法 (瓦德瓦, 1999年)

Girish阿胡亚和拉吉夫古普塔博士,直接税,准备入与税收筹划

见S.拉惹勒南,艾杨格的所得税法, 20版, 2004年。

业界反应2007-08年度财政预算案, http://www.domain-b.com/economy/budget/union_budget_2007/20070228_reactions_industry.html ,可于23/09/2007

前n.11

同上

看到报告草稿国家医药政策的2006年。

同上

重借用报告草稿国家医药政策的2006年。

同上

前n.7

同上

前n.4

见前n.10

见前n.7第7页

前n.10

见前n.7第8页

前n.6

前n.7 10页

见www.incometaxindia.gov.in /转让定价   ,可于21/09/2007

看见   收税员的,大师的IT法律指南( 2004 )

见同上

前n.28

同上

纳拉扬Jain和迪利普Loyalka ,税务规划及田土转易( 2003 )

所规定的前n.28

Lubna Kably ,转让定价一征税问题, http://economictimes.indiatimes.com/Opinion/Columnists/Lubna_Kably/Transfer_pricing_a_taxing_issue/articleshow/msid-2237309 , curpg - 2.cms ,可于21/09/2007

一个预约定价协议(协会)之间的协议是纳税人与国税局的一个适当的转让定价方法( TPM )的某些规定的交易问题(所谓的“保交易” ) 。

前n.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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